某日,公司的某同事要跟喜歡的女生告白,問我有沒有好計畫。因為我也認識這位女生的

關係,幫這個忙是理所當然的。


原本的計畫是她們兩個先開車到夜景很美的地方,聊聊天看星星之類的,回到車上要離開的時候,埋伏在一旁的我就去敲女生車窗。


這時女生當然會大吃一驚,深山野嶺、三更半夜的竟然有人敲車窗;更白木的是同事要真的把車窗搖下來。


然後我把準備好的鮮花拿給女生,說:「小姐您好,這是妳旁邊那位先生送你的花,請簽收。」


然後拿出我朋友之前寫好的情書給她簽名。


另一個很噁心的計畫是要買一對波斯頓梗的布偶放在後車廂(因為女生很喜歡波斯頓梗又不能養),最後送女生回家時再打開車箱送她一隻,是為媽媽,留在同事車上的那位就是爸爸。


另一個很噁心的計畫是要買一對波斯頓梗的布偶放在後車廂(因為女生很喜歡波斯頓梗又不能養),最後送女生回家時再打開車箱送她一隻,是為媽媽,留在同事車上的那位就是爸爸。


以後每次去載女生時狗爸爸跟狗媽媽就能夠相會…或是我同事想見女生時也可以說狗爸爸在想狗媽媽之類的。這個爛招是我想出來的…


以上都是計畫,真的要實行的當天因為整天的工作疲勞轟炸到晚上9點多,又買不到那個什麼梗造型的狗娃娃,計畫只好直接放棄。


改成兩個人去新竹南寮漁港的海天一線看夜景,男生自己送花、告白。


有句名言說


「告白能不能成功,早在開口之前就已經決定好了。」


既然這位住在家裡的女生願意跟他出門到深夜一兩點才回家,我想應該是十拿九穩,妥當A啦。


告白當晚凌晨兩點,已經半夢半醒的我突然接到同事的電話。


「死因仔,成功了喔?」


「出事了。」


「嗄?」


「我車窗被打破,女生的包包被偷走,你先幫我查幾個銀行的電話,再到東大路上的南寮派出所來。」


15分鐘後,我急急忙忙的衝進東大路上的派出所。值班員警很錯愕的看著我。


「剛剛有沒有一對情侶來報案?」


「沒有。」


「嗄?這裡不是南寮派出所嗎?」


「這裡是樹林頭派出所。」


 


更…為什麼東大路往南寮方向有兩家派出所…


 


又過了3分鐘我在真正的南寮派出所外看到我朋友跟他的愛車CIVIC 8,某位員警正在採集指紋。


 


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。


南寮漁港那有個叫做看海一線天的景點,前方有棟新竹縣立環保署的前面有兩三個停車位,朋友把車停在那,兩個人繼續往更裡面走去看夜景。下車時,因為女生包包裡面東西太多,等會兒被告白時可能會礙手礙腳的,於是留在車上,但卻粗心地放在副座的椅子上。


兩小時之後告白結束,準備坐車回家時,才發現副座車窗的部份空空如也,整片玻璃碎裂後黏在隔熱紙上掉在地上,女生包包被拿走。


車子其他的地方完好無缺,甚至連副座前面的置物箱都沒被打開。


負責鑑識的警察說這應該是慣竊所犯,嫌犯看到車窗裡有包包,直接用爆破槌敲擊玻璃的角落,東西拿了就走。


現在車門外採集到的指紋很亂,因為車門本來就是摸來摸去的地方,如果要找指紋,可能要從皮椅上去採集指紋。


不過那些粉末一灑上去,皮椅就毀了。


看來是找不到指紋了,身為一個慣竊,還隨身攜帶爆破槌,怎麼可能會笨到留下指紋?

何況連置物箱都沒打開,整個偷竊的過程真是快準穩狠!


想想也是,同事只好放棄這念頭。我們回到警局裡面去安慰女生。


女生的損失非常大:


現金4千多元、護照*1、兩支手機、信用卡*2、提款卡*1、LV錢包*1、Gucci大包包*1(買不到半年)、離哩扣扣證件*n、原本要分我吃的鳳梨酥2大盒、在辦公室換穿用的拖鞋*1(竊賊應該有戀物癖)。


看到女生時,正好打完所有手機停卡、信用卡止付的電話。


(PS.手機停卡跟信用卡止付的過程很GGYY,電話轉接來轉接去,核對資料又問一堆很機車的問題。例如您的行動電話月租費是多少?您的信用卡卡號多少?)


女生還蠻看得開的,知道錢財都是身外之物,麻煩的是她再半個月就要出國,現在護照不見會不會來不及補辦?要先辦身分證再去補辦護照,辦護照又要有遺失證明還是蝦密碗糕的。


已經很煩了,警察在旁邊還在雞雞歪歪的說風涼話。


「補辦身分證很簡單啦,護照就很麻煩囉,如果剛剛是妳報案的我這裡就可以幫妳開一張遺失證明,這樣會比較簡單。問題是剛剛報案的是男生說車子被砸,附帶女性友人財物遺失,這樣我就愛莫能助啦~~」


之後雞雞歪歪開始踢皮球,要女生星期一回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處理。


雖然我們有後台可以搬出來,不過這點小事實在懶得請長輩出動,只好認了。


 


女生只希望歹徒東西拿走,證件會隨地亂丟,看有沒有好心人撿到後會送回派出所。


我想這機會很低,如果我是歹徒,幹麻要亂丟?拿去賣給製騙集團說不定還有錢賺。


停車的地方雖然有攝影機,不過我們沒抱任何指望,身為一個慣竊,都知道要隨身攜帶爆破槌也不會留指紋了,怎麼會不知道在攝影機錢要偽裝呢?


警察好像也沒有要調攝影機帶子的樣子。算了。


最後我們又回到案發現場找找看歹徒有沒有把證件亂丟。


在停車場後面的草叢中,看到了很多的碎玻璃,也有像我同事那種一整片被砸破後被丟棄在那的。這表示我同事絕對不是第一個在那被砸車的人。


越想越機車,以前被砸的人一定也有報案吧,警察竟然一點動作都沒有,我知道警察都忙著去開別人罰單,但好歹也該在那立個牌子。


「敬告想告白的情侶,離車時請攜帶隨身貴重物品,以免人財兩失!」


當我同事尿急跑去很陰森的公廁尿尿時,就只剩下我跟那女生兩個人。


當然,不問最重要的一件事怎麼對的住自己呢。


「他剛剛有跟妳告白嗎?」


「有啊…」


「那…答案呢?」


女生沉默了一會兒…接著幽幽地嘆了口氣說:


「我現在哪有心情想這種事呢?」


 


我也替同事嘆了口氣,真是他老師的伍告衰~


最後的最後我靠在駕駛座旁的車窗送別那對曠男怨女,無情夜晚的冷風呼呼地從另一面破掉的車窗那灌入車中。


「樂觀點,往好處想,車窗沒了可以省點冷氣錢…」


「幹~~~~~~~~~~~~~~~~~~~~~~」


 


 


 


 


後續:


 


又過了幾天…


幾經折騰後,他們還是在一起了,女生回應我同事告白的話是。


 


 


「雖然什麼都失去了,至少我還有你…」


 


真是印證了我那一句名言。


 


 


「告白能不能成功的,早在開口之前就已經決定好了。」


 


 


完<!--more--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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